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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校園計畫 - 環境建置 | 2018-12-17 | 點閱數: 1721

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園智慧網路與智慧教室設備盤點作業」第四季(2018Q4)資料填報說明:
 

一、本項盤點作業依據教育部107年2月1日臺教資(四)字第1070014931n號函,暨107年5月15日臺教資(四)字第1070069128號函,每季(三個月)辦理一次填報,以掌握各校前瞻建設數位校園計畫設備建置狀況。
二、請各校指定負責盤點人員,憑「個人教育雲帳號」登入「教育部校園智慧網路與智慧教室設備盤點系統」(https://fidssl.moe.edu.tw/),並於107年12月26日前完成本季盤點填報工作:

(一)盤點人員登入後請先檢查畫面顯示之「負責的盤點學校」是否正確,如學校校名有誤,請洽詢教育網路中心處理,切勿自行修改校名以免覆蓋他校盤點資料。(嘉義縣教育網路中心連絡電話:05-2304464)

(二)新任盤點人員或無法登錄盤點系統,請洽詢教育網路中心吳老師開通盤點作業權限。

三、本次(2018Q4)盤點重點如下:

(一)檢核並修正107學年度班級資料、專科教室資料、教室空間編號:

  1. 請確認貴校填報之班級教室數與核定班級數是否一致,並賦予每間班級教室一組教室空間編號(應與學校網路平面圖標示相符)

  2. 請檢查是否已將資訊科技教室列入「專科教室」中(即「電腦教室」,請配合十二年國教課綱更名)。

(二)請填寫本年度縣府配發之「互動投影機」設備狀況:請依互動投影機所安裝之教室空間編號填報資料,其數量及購置年度應與配發數量相符。
(三)請檢查貴校資訊科技教室 (即電腦教室)配置之電腦設備(教師用電腦及學生用電腦)數量是否正確(請參考本年度縣府配發之電腦教室設備核定數並依實際配置情形填寫)。

四、網路環境及設備部份資料若已由縣網中心代為預填或更新,請勿自行更動以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