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盤點作業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6日臺教資(四)字第1080044051K號函辦理。每季(三個月)辦理一次填報,以掌握各校前瞻建設數位校園計畫設備建置狀況。
二、請各校指定負責盤點人員,憑「個人教育雲帳號」登入「教育部校園智慧網路與智慧教室設備盤點系統」(https://fidssl.moe.edu.tw/school/),並於108年7月15日(星期一)前完成本季盤點填報工作:
(一)盤點人員登入後請先檢查畫面顯示之「負責的盤點學校」是否正確,如學校校名有誤,請洽詢教育網路中心處理,切勿自行修改校名以免覆蓋他校盤點資料。(嘉義縣教育網路中心連絡電話:05-2304464)
(二)新任盤點人員或無法登錄盤點系統,請洽詢教育網路中心吳老師開通盤點作業權限。
三、本次(2019Q2)盤點重點如下:
(一)檢核並修正107學年度班級資料、專科教室資料、教室空間編號:
(二)請填寫本年度縣府配發之「大型顯示器」、「教學設備整合控制器」等設備狀況:請依大型顯示器所安裝之教室空間編號填報資料,其數量及購置年度應與配發數量相符。(註:「教學設備整合控制器」已隨「大型顯示器」配發,尚未安裝大型顯示器的學校也請登入盤點系統進行資料檢核與上傳,以完成本季盤點工作。)
1.填寫路徑:「盤點記錄」→「各年級教室資料」→選取各「教室空間編號」按「修改」逐一填寫。
2.填寫項目:66.專屬大尺寸顯示器數量
67.大尺寸顯示器購置年份(108年)
68.具有教學設備整合控制器(是)
69.教學設備整合控制器購置年份(108年)
(三)請檢查貴校資訊科技教室 (即電腦教室)配置之電腦設備(教師用電腦及學生用電腦)數量是否正確(請參考107年度縣府配發之電腦教室設備核定數並依實際配置情形填寫)。
(四)請填寫「全校型教學設備」,此為必填的項目,若沒有填寫將無法上傳盤點資料。系統操作詳見本說明之五。
四、網路環境及設備部份資料若已由縣網中心代為預填或更新,請勿自行更動以免錯誤。
五、本季盤點系統操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新增「各年級教室資料」教室空間編號檢核功能:
檢核「不存在」(以紅色標示),或「重複」(以灰色標示)的功能,有問題的資料列直接以紅色或灰色標示,請各校自行維護資料正確性。
(二)新增「全校型教學設備」94~97項的盤點項目:
原先學校基本資料中的「學生專用之平板數量」、「教師專用之平板數量」、「教師專用之筆電數量」等3個資料項目整併到此項目內。94~97項盤點項目皆包含裝置的數量及購買的年份,新增或修改數量及年份資料後,必須點選右方的儲存按鈕,點選儲存按鈕後系統會立即儲存該項資料,若有輸入錯誤的情況,可點選右方的刪除按鈕刪除該項資料。
注意事項:
1.進入此頁面94~97項盤點項目是沒有任何資料的,您必須自行點選該項目的新增按鈕,便會在下方顯示一列的輸入資料項目,輸入完成後,請務必點選儲存按鈕,資料才會被儲存到系統。
2.任一個盤點項目新增一列資料輸入項目後,必須按儲存或刪除按鈕後,才能再次點選該項的新增按鈕,否則點選不會發生作用。
3. 94~97項盤點項目都是必填的項目,若沒有填寫將無法上傳盤點資料。
4.盤點期間內下一頁按鈕,將提供檢查資料是否完整,若不完成會顯示相對應的錯誤訊息。
5.若沒有該項設備(或都已不堪使用),數量請填0,年份請填N/A。
(三)新增「盤點管理」最後上傳時間的資料項目:
若縣市所屬學校都已完成盤點,在上傳資料後即可以看到最後一次上傳盤點資料的時間。若尚未上傳資料,則此項目不顯示時間資料。
(四)異動「專科教室資料」電腦調查項目方式:
1.刪除第88題,由第92題教師用電腦數量及新增第92-1題「教師用電腦購置年份」取代原調查項目。
2.刪除第89題,由第93題學生用電腦數量及新增第93-1題「學生用電腦購置年份」取代原調查項目。
(五)填報完成按「上傳資料」
(六)系統操作方式請見附件「[2019Q2嘉義縣適用]校園智慧網路與智慧教室設備盤點系統_前台使用者操作手冊v5.1-學校版」。